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291 发布日期: 2022-04-25 13: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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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一、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我省中小企业均可申报。重点支持以下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
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专项条件
2、精细化。企业采用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式使组织管理准确、高xiao、协同,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5位。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jia生产的特点,或具有典型的资源、地域特色,能够带动本地特色产业的规模及影响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含5项)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名pai产品或驰ming商标等荣誉(称号)1项以上。
4、创新型。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资源的嫁接,对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手段、形式、渠道进行创新;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企业登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5月12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纸质报送。申报企业填写《2022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提交其他所需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
(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新产品证书,研发机构级别证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项)的证明,上市计划相关证明,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无限制条件所列情况的企业承诺书,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页体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是否列入黑名单等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管理办法》所列指标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意见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筛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2022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符合申报条件的落选企业,全部纳入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五、相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所列指标,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把好材料真实性审核关口。
(二)根据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今年拟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左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推荐。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5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后刻光盘)、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本项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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